记者在10月13日召开的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外国语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已成为聊城市城区的焦点、难点和热点,为此,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外发布了《致外国语学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为减少接送学生车辆滞留时间,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警支队严格依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彻底整治,制定了四条规定,并将依法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车辆和行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和现场处罚。
其中,上学时段,家长车辆从八中门口向南驶入非机动车道,进入“接送学生即停即走通道”,紧靠右侧路沿石临时停靠,学生迅速下车进入“学生安全通道”,家长车辆立即驶离,自外国语学校门口驶入机动车道。放学时段学生分批次进入校门口“安全等待区”,学校提前通知家长预计到达时间,家长准时到达“安全等待区”接学生。高年级学生可和家长约好对接时间、地点,自行进入“学生安全通道”,家长车辆驶入“接送学生即停即走通道”,学生上车后车辆迅速驶离。
据
38crsi无缝管检测员表示,按照车辆通行和停靠规定,接送学生车辆在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泊位停放的,只能在限定时段(学生上课日的6:30—8:00、11:20—12:20、17:00—18:30)内临时停放,停靠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限定时段外任何车辆不得在临时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在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泊位以外禁止停放,临时停靠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禁止任何车辆(含私家车、校车、三轮车、电动车及自行车)在“接送学生即停即走通道”和“学生安全通道”内停放,接送学生车辆在“接送学生即停即走通道”内停靠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接送学生的非机动车,必须按照规定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内停放,在停车区域外停放且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和拖离。
学生上课日的7:30—8:00、17:30—18:00两个时段内,禁止任何机动车(含各类汽车和摩托车,含学校教职工车辆)出入外国语学校校园。
按照行人通行规定,步行的学生和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闯红灯,不得翻越隔离护栏,按规定道路行走,横过道路走斑马线。
2017年10月14日起,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车辆和行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和现场处罚。